1. 年齡18-30歲
2. 持有註明身分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,效期12個月以上
3. 身體健康與身家清白,無犯罪紀錄
4. 未取得過韓國打工度假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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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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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須知
1. 不需支付打工度假簽證費用
2. 每年800名,1月開放申請
3. 至駐台北韓國代表部繳交文件 -
簽證規定
1. 最長可在韓國停留12個月
2. 入境後90天內,至居留地所在之出入國管理事務所或出張所(各地服務站),辦理外國人居留登記。
3. 如需辦理變更居留地時,必須在14日以內至出入國管理事務所或出張所,辦理轉入申請登記
4. 停留期間必須加入醫療保險
5. 不可攜帶眷屬及孩童
6. 不得從事具一定資格條件的專門職業(如醫師、律師、教授、飛機駕駛員、補習班教師等) -
申請文件
1. 簽證申請書
2. 護照正本及影本1份
3. 身分證正本及影本1份
4. 戶籍謄本正本1份
5. 6個月內2吋照片1張
6. 中文或韓文撰寫的打工渡假行程及計畫書1份
7. 至少美金3,000的存款證明正本
8. 最終學歷證明:畢業證書影本、在學或休學證明正本
9. 良民證1份(至各地警察局外事科辦理)
10. 健康診斷書(檢查項目以駐台北韓國代表部公告為主)
11. 在韓國停留期間加入醫療保險之同意書(向駐臺北韓國代表部索取填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