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申請資格

    1. 年齡18-26歲
    2. 持中華民國護照,效期15個月以上
    3. 未參加過捷克打工渡假計畫
  • 申請須知

    1. 每年100名
    2. 到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繳交文件
  • 簽證規定

    1. 簽證申請流程可能長達60天
    2. 最長可在捷克停留12個月(由簽證核發日起算)
    3. 不得攜帶眷屬及孩童
    4. 度假為主,工作為輔,工作、讀書、受訓累積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
    5. 抵達捷克後,需向所處區域公共就業服務辦公室申辦工作證,才能開始工作
    6. 所得超過15,000克朗(約20,500台幣),需依捷克所得稅法申報
  • 申請文件

    1. 捷克簽證申請表
    2. 2吋照片2張
    3. 護照正本
    4. 財力證明(至少81,400捷克克朗,約新台幣108,500)
    5. 停留期間的健康保險證明(投保金額至少6萬歐元)
    6. 經公證的無犯罪證明
    7. 捷克來回機票訂位證明,或足以購買機票的證明
    8. 相關證明文件可能需檢附捷克文翻譯
    9. 支付簽證費用